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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费价格的确定标准

    信息发布者:浙大小区
    2018-12-22 09:35:59     浏览:2

    前期物业,指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

    1.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并向买受人明示、说明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小区物业的管理、物业费收取标准,物业公司不能从事的行为

    3.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1.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小区物业的管理、物业费收取标准,物业公司不能从事的行为

    2.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3.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区物业的管理、物业费收取标准,物业公司不能从事的行为

    物业公司不能从事的行为

    1.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2.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小区物业的管理、物业费收取标准,物业公司不能从事的行为

    物业费价格的确定标准

    1. 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政府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2.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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